网友评论:“张靓颖工作室可上点心吧。”今年是张靓颖出道十八周年,在前段时间《天赐的声音》中再唱成名作,也是引得大家回忆满满。而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由得引起网友思考之前发生的类似事件。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
Copyright (c) 2018-2023